如何使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发出成本(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例题会计分录)

作者:admin 时间:2023-10-16 18:27:13 阅读数:8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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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发出原材料的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我国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法进行存货的核算,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加权平均法又可分为月末一次加权平均和移动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每次收货后,立即根据库存存货数量和总成本,计算出新的平均单价或成本的1种方法。

月末平均单价=(月初库存材料金额+本月购进各批材料金额)/(月出库存材料数量+本月购进各批材料数量)发出材料成本=发出材料数量×月末平均单价 加权平均法的优点是计算手续简便。

供参考:某企业2006年5月末“原材料”账户余额为4000元,材料单位成本为11元/公斤,结存数量为400公斤。

某企业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原材料,月初库存材料100件,每件为80元,月中又购进两批,一次150件,每件75元,另一次250件,每件85元,则月末该材料的加权平均单价为( )元。

如何应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发出原材料的成本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是指以本月收入全部存货数量加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收入全部存货成本加月初存货成本的和,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从而确定存货的发出成本和库存成本的方法。

所谓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期初存货数量和本期收入数量为权数,于月末一次计算存货平均单价,据以计算当月发出的存货和月末结存存货实际成本的方法。

月末通过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发出材料成本的,材料单位成本的计算公式为:月末一次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月初结存材料金额+本月购进材料入库金额)/(月初结存材料数量+本月购进材料入库数量);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

月末平均单价=(月初库存材料金额+本月购进各批材料金额)/(月出库存材料数量+本月购进各批材料数量)发出材料成本=发出材料数量×月末平均单价 加权平均法的优点是计算手续简便。

∑本月购进材料数量)=(29808+7200+15912+8680)/ (48+12+26+14)=616元/吨 本月发出材料成本= ∑本月发出材料数量 * 本月材料发出单价 =(40+35)* 616元 =46,200元 本月B材料 发出成本是 46,200元 。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怎样计算

1、月末一次加权平均单位成本计算公式为: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货的实际成本+∑(当月各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当月各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数量+当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

2、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以当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当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当月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3、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月初结存货成本+本月购入存货成本)/(月初结存存货数量+本月购入存货数量)。

4、考虑到计算出的加权平均单价不一定是整数,往往要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为了保持账面数字之间的平衡关系,一般采用倒挤成本法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

5、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企业在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方式下发出存货成本的一种计价方法。

6、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单位成本=(期初库存成本+本期购进成本)/(期初库存数量+本期购进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