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的范围及要素(村民自治的范围及要素是什么)

作者:admin 时间:2023-10-24 09:55:58 阅读数:21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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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制的性质和特征分别是什么?

1、性质是群众性自治组织,特点是:基层性、群众性、自治性。性质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2、村民自治 ①村委会的性质 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②实行村民自治的特点与意义:(1)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不是国家机关,不列入国家政权系统。

3、第一,基层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我国社会的最基层、与群众直接相联系的组织。第二,群众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人民群众管理基层社会事务的重要组织形式。第三,自治性。

4、法律分析:第一个原则是直接民主。直接民主来自雅典的城邦民主,有两个基本特征:内在的美德和外在的民主参与能力。直接民主将民主理解为一种生活方式,理解为公民参与决策的日常体制。第二个原则是社会自治。

村民自治法

年11月4日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法律分析: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政府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个人所得税法、外资企业法 。

它立法的指导思想是: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促进农村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请问村民自治:基本原则是什么?权力架构怎么安排?

1、民主选举是实现村民自治的基础。村是最基层的一级自治组织,村干部是服务于民的最基层干部。

2、法律分析:村民自治的第一个原则是直接民主。直接民主来自雅典的城邦民主,有两个基本特征:内在的美德和外在的民主参与能力。直接民主将民主理解为一种生活方式,理解为公民参与决策的日常体制。第二个原则是社会自治。

3、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中国农村形成了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为基本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