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的含义及其解析(破产债权的范围如何确定)

作者:admin 时间:2023-10-28 07:49:52 阅读数:19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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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的分类

1、根据百度题库查询得知,破产债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无财产担保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破产宣告期间未到期的债权。因破产宣告终止经济合同对方造成经济损害的部分。

2、以清偿顺序为标准可分为:优先清偿权:即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第一顺序债权。

3、普通破产债权的种类:无担保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放弃优先债权;担保差额债权,指虽有财产担保,但是担保物的价款不足清偿财产担保的债权数额;代保债权;索赔债权。

4、法律分析:无担保债权。即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放弃优先债权。即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

5、破产债权的类型包括未到期的债权,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的债权,连带之债的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享有的债权,保证人破产时债权人享有的债权,清算组解除合同时是对方受到损害的赔偿等。

6、法律分析:无担保债权, 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

破产债权是什么意思

1、法律分析: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

2、破产债权:是指破产程序启动前对破产企业所成立的,并且只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受偿的债权。破产债权,是债权人对破产企业所享有的,只有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受偿的债权。

3、破产债权是相对权;破产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破产债权必须是基于破产受理前的原因发生的债权;破产债权必须是对可以强制执行的财产的请求权。破产宣告前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

4、法律分析:破产债权人是指在破产宣告前已成立并且在破产程序中享有要求破产人履行债务请求权的人。破产债权人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必须在破产宣告前享有债权。如果是基于破产宣告后的原因对破产财团享有债权,则为财团债权人。

破产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破产债权人是指在破产宣告前已成立并且在破产程序中享有要求破产人履行债务请求权的人。(1)因合同而产生的债权人。

破产债权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破产人(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的人或单位。

破产债权人是指在破产宣告前已成立并且在破产程序中享有要求破产人履行债务请求权的人。《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法律分析: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