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颁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法规(广东省颁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法规文件)

作者:admin 时间:2023-11-08 04:29:35 阅读数:6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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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土地管理规定

1、第五条 广州市国土局是本级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土地统一管理工作和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市辖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定和市人民政府的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工作。

2、第十二条国家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需要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用地审批程序,办理用地手续。

3、第十三条 农村居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的住宅进行转让,必须符合《广州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凭《房地产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2002)

1、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并明确到具体地块。

2、(5)将第二十三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1《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 (1)将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本条例适用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的地表水体水质保护。

3、第一条为了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4、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的程序 (1)编制规划。编制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和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2)划区定界。

广东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

1、第一条 为了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房和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2、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4、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我市沙、石、土等矿产资源统一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护自然环境,根据《广东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和《广东省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5、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农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广东省乡(镇)村规划建设管理规定

1、第一条 为了加强乡(镇)、村规划建设的管理,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建制镇(县城除外)、乡和未设镇建制的集镇和村庄。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村镇的建设和管理,改善村镇生产和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村庄的规划管理,促进村庄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