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物体与种类物体的差异

作者:admin 时间:2023-11-24 19:08:43 阅读数:4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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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上“种类物”和“特定物”的区别是什么?

物意外灭失时的法律后果不同。特定物在交付前意外灭失的,可以免除义务人的交付义务,而只能请求赔偿损失。种类物如在交付前意外灭失的,由于其具有可替代性,故不能免其交付义务,义务人仍应交付同类物。

种类物与特定物区分的法律意义主要有:有些法律关系只能以特定物为标的物,如所有权法律关系、租赁法律关系等;而有些法律关系的标的物既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如买卖法律关系等。

法律主观:种类物和特定物的区别在于特定物具有不可替代性、独一无二性,种类物是可替代之物,如大米、正在出售的汽车等;特定物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种类物一般是动产。

这种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特定物在交付之前灭失的,可免去义务人的交付义务,因其交付已为不可能;而如果交付的是种类物,则不能免除义务人的交付义务,除非同种类物已全部灭失。

特定物是相对于种类物而言的。种类物是指不具有独立特征,可以互相代替,并可以用品种、规格、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如一般商店中的商品等。特定物是指具有独立特征,不能相互代替,可以与其他物相区别的物。

划分特定物和种类物的意义有哪些

1、区分两者的意义在于:(1) 有些法律关系只能以特定物为客体,如所有权法律关系,租赁法律关系等;而有些法律关系既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如买卖法律关系等。(2)物意外灭失时的法律后果不同。

2、种类物是指具有某种物的共同属性,可以通过数量、度量、重量决定其共同属性之物。种类物是可替代之物,如大米、正在出售的汽车等。种类物一般是动产。种类物特定化以后,成为特定物。

3、特定物与种类物的分类仅在交易中有意义。物意外灭失的法律后果。特定物在交付前意外灭失的,由于其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性,故而可以免除义务人的交付义务,而只能请求赔偿损失。

4、区分两者的意义在于:有些法律关系只能以特定物为客体,如所有权法律关系,租赁法律关系等;而有些法律关系既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如买卖法律关系等。物意外灭失时的法律后果不同。

5、特定物,是指具有特有的属性、不能以其他物代替的物,即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物。如一张名画、一件古玩等。当然这种分类是相对的,在种类物中,经过特别选定挑出来的物,也就成为特定物了。

初中物理

质量 m 温度 t 速度 v 密度 ρ 力(重力) F 压强 P 功 W 功率 P 力(F):力是物体对物体的作用,物体间力的作用总是相互的。力的单位:牛顿(N)。

初中物理必背公式 (一)速度 (1)定义:速度是描述质点运动快慢和方向的物理量,等于位移和发生此位移所用时间的比值。

初一:声现象,光现象,透镜及其应用(凹透镜和凸透镜),物态变化(熔化,凝固,汽化,液化,升华,凝华),电流和电路(串联和并联)。

以下是一些初中物理可能使用的公式及其详细说明:匀加速直线运动公式 v = v0 + at,其中v表示物体在时间t后的速度,v0表示物体在起始时刻的速度,a表示物体的加速度,t表示时间。

初中物理学力、光、电、磁、热等相关的基本概念和基础原理。

下面请跟我一起来学习下初中物理知识点 总结 吧!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声现象知识归纳 声音的发生:由物体的振动而产生。振动停止,发声也停止。 声音的传播:声音靠介质传播。真空不能传声。通常我们听到的声音是靠空气传来的。

有哪些东西是特定物?哪些是种类物?

1、特定物是指具有独立特征或被权利人指定,不能以它物替代的物。包括独一无二的物和从一类物中指定而特定化的物。前者如一件古董、名人的一幅字迹等;后者如从一批机器设备中挑选出来的某一辆等。

2、种类物是指具有某种物的共同属性,可以通过数量、度量、重量决定其共同属性之物。种类物是可替代之物,如大米、正在出售的汽车等。种类物一般是动产。种类物特定化以后,成为特定物。

3、特定物具有不可替代性、独一无二性。种类物是可替代之物,如大米、正在出售的汽车等。种类不同。特定物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种类物一般是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