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配合费的性质是什么?

作者:admin 时间:2023-11-27 18:26:38 阅读数:4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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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配合费、总包管理费是否是同一概念?有什么区别吗?

1、总包管理费根据施工方的具体不同,分为“分包管理费”和“总包服务费”两种形式。

2、还有就是“总包配合费”这个是什么东西?如果是清单计价,根本不存在这个名目,即便不是清单计价,这部分钱好像也应该由发包人支付给土建单位。

3、在施工合同中,我们往往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将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概念混淆,可能造成许多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4、总包管理费与总包配合费为两个概念。前者为业主支付给工程总包单位的费用,后者为分包方支付给总包单位的费用。

5、总包服务费包含两部分内容,总包管理费与总包配合费。

6、c给b的是总分包配合费,单从字面理解分包管理费和总承包服务费是两个概念吧:所谓的分包管理费是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具有的管理属性,分包单位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在总承包单位的安排、指导、监督、管理下开展工作。

总包配合费收取标准规定

法律分析:总包配合费收取标准规定应当由承包商和分包商进行协商订立决定。

综上所述,总包管理费是承发包合同约定由承包人合法分包工程的费用,定额取费一般为总造价的3%至5%。根据施工方的不同,分为“分包管理费”和“总包服务费”两种形式。

分包工程不与总承包工程同时施工时,总承包单位不提供相应服务,不得收取总承包服务费;虽在同一现场同时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向分包单位提供服务的或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不应收取总承包服务费。

%。配合费一般按分包项目总价的2%-5%计算,总承包单位配合费是中标价的5%。中标价是在招投标过程中,几家投标商各自报价,叫做投标价,招标单位选择了一个投标商作为中标单位,这家投标商所作的投标价格,就叫做中标价。

法律分析:没有国家标准,且各地的地方标准不尽相同,主要还是业主、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协商决定,计入分包合同价中,实际上就是由业主支付给总包单位。一般是配合费不超过3%,还要考虑总包管理费,一般不超过2%。

关于工程建筑中配合服务费的问题?急急急

施工配合费是总包单位为配合分包单位所发生的现场管理费用。在各省的定额中有说明。

分包管理费: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发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总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

总包的配合费是建设单位支付。这个没有明文规定,一般是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协商而定。没有3%那么多吧。我去年做的工程,我们是装饰1标3300万,2标2000万,幕墙6000万,给总包的配合费100万。

建设工程总包配合费包含内容

1、分包管理费: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发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总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

2、劳务分包的,分包方开具的建筑业发票总包方可以从营业收入里扣除,申报营业税。把握这一原则就行了。也就是第三方开给分包方的部分,分包方可以扣除,分包方开给总包方的部分,总包方可以扣除。

3、具体内容如下:建筑施工配合费基本概况:建筑施工配合费是总包单位为配合分包单位所发生的现场管理费用。施工单位在营业线上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时,需要运营单位在施工期间参加配合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含安全监督检查费用)。

4、凡是由业主直接发包的在总包施工期间的分项工程都应支付给总包配合费。如:二次装修、幕墙、综合管线、消防工程、民防工程、配套设施等。

5、工程总承包服务费的流程如下:在总包招标前,规划好合同体系,明确专业分包工程内容,明确总承包人需要做的总包管理及配合内容。

6、总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和总包配合费是一起的吗

总包服务费和总包配合费区别:总承包服务费是总包服务费的一部分。具体所含内容无确切规定。具体总包为分包搭建住宿房屋是否为总包服务范围主要依据事先约定(就如同劳务分包是否包食宿一样)。出现歧义只能协商解决。

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总承包人在切实提供了这些配合工作后,向发包人收取的一定费用,这就是总包配合费。实际施工过程中会用到总包单位的垂直运输机械、临时设施、施工水电等等,这些费用由分包单位按实支付给总包单位。

总承包服务费包括的费用如下:总包管理费:这部分的费用,通常会占据分包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二左右,支付方一般会是发包方,收款方则是总承包方。

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收取的管理费的上限及下限?请提供国家详细的明文...

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如果当总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同意其分包时,发包人往往要求总承包人同意由其直接与分包人结算,并约定以分包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向总承包人支付总包管理费。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如下:一般按工程总造价的5%-8%收;有的按工程总造价的10%收;有的公司把总造价中的人工费剔除后分别按5%、8%或10%来收;而人工费一般要占到半包工程造价的一半。

包工程的管理费一般占工程款的百分比是预算比例一般是工程总造价4%;上级向下级单位收取的管理费由各个单位视工程具体情况决定,一般2-8%;若指项目部内部工资、行政、差旅、交通、通讯、接待等等费用,一般6-15%。

京建经[2002]117号文件有指导意见,可以参考。参考为分包单位造价的2%,但后面又说了,以双方商议为准。所以具体的分包管理费要看当地具体的政策,最好去咨询当地税务局了解一下。

区别:施工总承包方实质就是施工单位,就是我们常说的总包。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是业主聘请的管理公司,在工地上相当于业主的职能。施工管理方主要以业主名义,监督承包方的相关建设活动。承包方受业主雇佣,实施工程建设。

暂估应付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暂估入账的款项(包括材料暂估入账及分包工程款的暂估入账)。应付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单位的质保金,最好设置有到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