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和惩罚干扰公共秩序行为 何为扰乱公共秩序

作者:admin 时间:2023-12-01 00:08:33 阅读数:5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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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法律分析: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是指聚首纠集多人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为例,构成此罪首先要满足“聚众”,也就是行为人为三人以上,其次要有扰乱公共管理秩序或者抗拒、阻碍治安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最后需要造成一定严重的后果。

法律主观: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有:(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具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生产秩序、经营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医疗卫生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的活动秩序、公共交通秩序、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等。

扰乱办公秩序怎么认定

法律分析:扰乱单位秩序不是犯罪。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认定为扰乱单位秩序。

法律分析:扰乱单位秩序罪的认定条件包括: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单位的生产与营业秩序,事业单位的教学与科研秩序。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法律主观: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有:(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违反公共秩序的行为有哪些

1、扰乱公共秩序行为有7种: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行为;流氓行为;煸动扰乱社会秩序行为;谎报险情,制造混乱行为;拒绝,阻碍执行公务行为。

2、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具体如下: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行为;流氓行为;煸动扰乱社会秩序行为;谎报险情,制造混乱行为;拒绝,阻碍执行公务行为。

3、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有: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4、法律分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公共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破坏选举秩序等情形。

5、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有: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等各种法定情形。

6、公共场所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干扰他人正常休息和工作。恶意破坏公共设施,如涂鸦、乱贴乱画等行为。违反法律法规,从事非法活动,如赌博、贩毒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