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admin 时间:2024-01-05 06:12:52 阅读数:3人阅读
  1. 重庆公积金补缴“立等即办“是什么意思啊?
  2.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流程?

重庆公积金补缴“立等即办“是什么意思啊?

办理条件: 职工需要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 受理地点主城区: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 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

2. 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

3. 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4.南岸办事处(南岸、巴南) 原双桥区:工商银行双桥区支行 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 立等即办办理程序: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及需开具缴存证明的职工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由需开具缴存证明的职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理。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流程?

 【一】、受理地点

  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

  2。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

  3。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4。南岸办事处(南岸、巴南)

重庆市江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原双桥区:工商银行双桥区支行

  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二】、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三】、需填表格

  1。

职工个人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

  2。单位填写《单位提取职工公积金汇总表》(一式一份/每批)

  3。单位填写《职工销户提取公积金明细表》(一式一份/每批)

  4。单位填写《重庆市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一份/每批)

  【四】、提取条件

  1。

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重庆市江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7。

农民工或外地户口职工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比较简单,就是填一个申请表,然后带上你的有效的合法证件,到公积金中心直接办理就行了。重庆的住房公积金有很多地方,选取你公积金缴存所在地办理。

重庆主城住房公积金办理地址: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庆市渝北区佳园路2号(康田·凯旋国际5F-11F)咨询电话:023-12329

渝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6号。咨询电话:023-63651121

江北公积金办事处:重庆市江北区龙溪镇嘉州路93号,咨询电话:023-63528245 023-67528675

沙坪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77号附7、8、9,咨询电话:023-65333162

南岸公积金办事处:重庆市南岸区珊瑚路2号附37号,咨询电话:023-62836257

重庆铁路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庆市渝北区天宫大道94-33。咨询电话:023-63421253

另外,各个区县有公积金办理机构,如果你不知道你交纳公积金的办理地址,你可以拨打公积金咨询电话023-12329,查询办理地点。

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重庆市江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①、购买商品房,包括还建房,安置房,保障性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

②、租赁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

③、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④、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重大疾病或者死亡。

⑤、工作或者户籍迁出本市,包括国籍更改和出国定居。

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

提取时间,这里主要说购买商品房的时间:

不管是购买新房或者二手房,要搞清楚提取时间,在网签或者取得不懂产权证之日起1年之内提取一次公积金。也可以在交完契税后一年内提取公积金。

如果你购房时间有三五年了,契税或者不懂产权证出来有三五年了,你就不能去申请提取公积金了。

提取公积金流程:

①、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

②、把身份证,结婚证,不懂产权证或者契税发票,如果是租房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和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或者《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提交到住房公积 金办事处或者各个管理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就办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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