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租房的申请资格要求

作者:admin 时间:2024-01-07 14:02:43 阅读数:3人阅读
  1. 沈阳和平公租房申请条件?
  2. 沈阳公租房申请条件具体内容介绍?

沈阳和平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时,年满18周岁单身申请人无需审核其直系亲属房产状况。

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

家庭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627元以下;

家庭成员在市辖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家庭成员名下自有住房总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且人均面积不足15平方米,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2、新就业人员(职工)申请公租房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市区实际常住,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本人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享受任何住房保障;

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627元(城市居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以下。

值得注意的是,新就业人员(职工)婚后要按家庭申请公租房。

3、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市区实际工作或持有居住证;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627元(城市居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以下;

沈阳市公租房的申请资格要求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未享受任何住房保障。

沈阳公租房申请条件具体内容介绍?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市户籍,并在本市居住;

3.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有工作单位或稳定收入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家庭可支配月收入低于3900元。(单身家庭申请人须年满28周岁)。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条件,根据当地政府制定标准执行;

5.申请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住房面积指家庭成员在本市已有的房屋面积、承租公有住房的面积)。

(二)外来务工人员(含农业转移人口):

沈阳市公租房的申请资格要求

满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条件(外来务工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且在沈持续交纳社会养老统筹保险满1年以上。

(三)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

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原籍非本市、毕业五年内)不受户籍和收入限制,在沈无房的可申请。

沈阳公租房申请材料

1.《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情况证明、户口簿;

3.民政部门或其指定部门开具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核定证明(外来务工人员的收入证明由务工单位出具);

4.申请人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承租公有住房证明、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

沈阳市公租房的申请资格要求

5.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就业合同;外来务工人员,须提供在沈阳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养老统筹证明。

沈阳公租房办理地点

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委员会进行申请;

2.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到单位所在区级住房保障部门进行申请。

沈阳公租房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附:《关于调整我市住房保障准入条件及租赁补贴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