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世光被判几年(被判多年有罪,吉世光受审时表示“无悔”)

作者:admin 时间:2023-01-31 09:59:09 阅读数:25人阅读

 

吉世光被判几年(被判多年有罪,吉世光受审时表示“无悔”).jpg

11月12日,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吉世光被控拒不服从公务罪一案,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在宣判结束时,吉世光表示“无悔”,并表示将服从法院判决。

吉世光曾于2016年4月被证实拒不服从国家机关作出的正当裁决,拒不支付欠款,拒不接受调查。此案是由国家机关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后,认定吉世光的行为构成了“拒不服从公务罪”,并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法庭宣判结束后,吉世光表示,他会接受法庭的审判结果,并对此次审判表示“无悔”。吉世光说,虽然他受审时已经尽到了自己的法律义务,但他也知道自己曾犯了错误,他只能接受法庭的判决,并且承诺将服从国家机关的行政裁决。

吉世光的审判过程受到了众多中国民众的关注,也引发了关于公务拒不服从的讨论。该案的审判结果对于相关人士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警示,也表明了中国政府对公务拒不服从的严厉处罚,以此来维护国家正当权利和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