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用的情况 四川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作者:admin 时间:2023-10-14 20:33:33 阅读数:9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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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1、城市配套设施费征收规定凡在本市城镇国有土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项目,除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外,建设单位应当缴纳配套费。从2021年8月1日起配套费的征收标准由住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30元调整为550元。

2、公共配套设施主要指住宅区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地费用。

3、基础设施建设费主要指道路与桥梁、自来水、污水、电力、电信、热力、燃气、绿化等的建设费用 。

4、用于建设项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设施,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补充,与各项城市建设资金合并部分收费项目,适当降低收费标准。

眉山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

从2021年8月1日起配套费的征收标准由住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30元调整为550元。 (一) 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 凡在本市城镇国有土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项目,除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外,建设单位应当缴纳配套费。

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住宅建设项目没有纳入城市综合开发的,按建设项目新建和扩大面积部分,每建筑平方米收取58元,其中工业项目20元。

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如下:合肥市:住宅每平方米60到70元;非住宅(不包括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下同)每平方米100到110元。其他省辖市:住宅每平方米40到5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60到70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90元,其中城市供气配套设施建设每平方米10元、城市供暖配套设施建设每平方米28元。

法律依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 第三条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的征收标准:(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的征收基数,以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的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建筑面积)为准。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的征收标准: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的征收基数,以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的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建筑面积)为准。

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市政配套费

1、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向新建、扩建住宅用地等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者收取的费用。收取标准、范围及其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专项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2、市政配套费 市政配套费,主要是政府为建设和维护管理城市(如道路照明、公共交通、市容环境卫生等)收取的费用,能够补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城市配套费该谁交 一般是开发商交,是在报建时办理手续时候必须交的。

3、基础设施配套产生的费用,是拟建项目向政府城市建设、城市管理部门交纳的市政公用配套设施费,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补充,与各项城市建设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是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强制征收的一种政府性基金,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共用设施建设。

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征收标准为:(一)合肥市:住宅每平方米60—70元;非住宅(不包括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下同)每平方米100—110元。

基础设施配套费包括哪些内容

1、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建设项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包括城市主次干道、给排水、供电、供气、路灯、公共交通、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等项目的建设和维护,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补充,与各项城市建设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2、基础设施建设费主要指道路与桥梁、自来水、污水、电力、电信、热力、燃气、绿化等的建设费用 。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气、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园林、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设施建设的费用。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气、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园林、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设施的建设费用。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什么单位收取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1、法律分析: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规划建设局负责追缴。配套费收取应严格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标准征收,通常由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凭缴纳配套费的审核表,到行政管理服务中心一次性缴纳。

2、法律分析: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城市规划建设局单位负责收取的。

3、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住宅建设项目没有纳入城市综合开发的,按建设项目新建和扩大面积部分,每建筑平方米收取58元,其中工业项目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