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应急管理部门的职责和职能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是什么单位

作者:admin 时间:2023-11-04 05:05:41 阅读数:6人阅读

本文目录一览:

应急管理局属于什么单位类型

1、应急管理局属于机关单位。国家机关国家为行使其职能而设立的各种机构 ,是专司国家权力和国家管理职能的组织。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组织。

2、应急管理局属于行政机构类部门,是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的机构。

3、应急管理局属于机关单位。应急管理局是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构调整改革后的名称。

4、法律分析:应急管理局属于机关单位。国家机关国家为行使其职能而设立的各种机构 ,是专司国家权力和国家管理职能的组织。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组织。

应急管理局机构设置

除了机关单位,应急管理局下面还设有一些事业单位,属于事业编制,比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主要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并且同时还会发布预警和灾害信息。

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于2019年3月,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应急指挥中心、行政许可科、综合协调科(执法监督科)、减灾救灾科、防汛抗旱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和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八个职能科室。

法律分析: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应急指挥中心、行政许可科、综合协调科(执法监督科)、减灾救灾科、防汛抗旱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和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八个职能科室。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二)法制处。

应急管理局的机构设置包括综合处、规划处、监督检查和法制处、应急救援处、安全生产和消防救援处等。具体的机构设置和职责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执行。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当地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当地应急救援工作开展。地震监测中心:就是原来的地震局的职能,负责地震的分析预报、宣传教育地震应急救援等工作。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责是什么?

应急管理执法大队主要是负责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等方面的专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跨地区、领导交办的城管监察大队行政执法大案的查处工作。

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是负责综合协调与区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

长治市应急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职责是负责制定和完善行政执法规章制度,组织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和监督下属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工作的规范、公正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