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指导的性质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作者:admin 时间:2024-01-05 01:51:53 阅读数:3人阅读
  1. 指导关系和隶属关系的区别?
  2. 行政机关总的指导原则是什么原则?
  3. 事业单位带中心的是什么性质?

指导关系和隶属关系的区别?

1、定义不同

隶属关系是指在类目表中下位类一定要带有上位类的属性,上位类一定能包含它所属的各级下位类。而同一专业系统中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与下级主管业务部门之间是指导与被指导关系。

2、含义不同

隶属关系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中的一员,即当事人成为该用人单位的职工或员工。而指导关系指的是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一种行业或业务上的指导与监督关系。在指导关系中,上级主管部门享有业务上的指导权和监督权,但没有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直接命令、指挥权。

行政机关总的指导原则是什么原则?

1.正当性原则。正当性原则是指行政指导行为必须最大限度保障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导指导的可接受性。

2.自愿性原则。自愿性原则是指行政指导行为应为行政相对人认同和自愿接受。

3.必要性原则。必要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采取行政指导行为比实施行政行为可能会产生更好的客观效果的一种主观认识。

事业单位带中心的是什么性质?

是公益性质?

行政指导的性质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事业单位不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而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还新兴了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和社会资本举办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的明显特征为中心、会、所、站、队、院、社、台、宫、馆等字词结尾,例如会计核算中心、卫生监督所、司法所、银保监会 、质监站、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等。事业单位分为参公事业单位以及一般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是指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参公改革之后的事业单位在省公务员招考中招考,普通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招聘中招考。

属于事业单位性质。

行政指导的性质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其工作职责是:1、负责组织、指导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行政许可制度改革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监督实施国家与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情况进行督查;2、牵头组织实施软环境建设工作;3、负责各部门驻中心办事窗口信息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中心集中收费管理;4、负责制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配合区有关部门对各部门进驻窗口人员的审核;5、负责对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6、组织实施对机关软环境建设的社会评估和日常督查工作;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带中心的事业单位一般为具有服务职能性质的单位。

2.根据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改革后的事业单位一般不得使用局、委和管理等字作为事业单位的名称。目前事业单位改革后主要职能为行政机关承担辅助或具体事务性工作,名称一般为某某中心。